金融大事件!七部门联合发布
发布日期:2024-07-20 17:11 点击次数:95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6月28日消息,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人民银行表示,将推动《工作方案》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全力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以高质量科技金融服务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要 点速览
为各类创新主体的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建立科技型企业债券发行绿色通道
强化股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等服务科技创新功能
丰富创业投资基金资金来源和退出渠道
全面加强金融服务专业能力建设
《工作方案》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全面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强度和水平,为各类创新主体的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精准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未来产业布局、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基础再造、国家和区域科技创新高地建设等重点领域。
《工作方案》围绕培育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市场生态,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全面加强金融服务专业能力建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构建科技金融专属组织架构和风控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尽职免责等内部制度。
业内人士分析,当前,我国总体金融结构仍然以银行信贷等间接融资为主,调整优化信贷投向结构成为提升科技创新金融支持广度和强度的重要方面。要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推动银行构建相对独立的集中化科技金融业务管理机制,完善信贷额度管理、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等政策安排,探索建立标准清晰的尽职免责制度,大力支持科技创新,逐步形成与科技强国建设相适应的信贷结构。
强化股票、新三板等服务科技创新功能
《工作方案》提出,建立科技型企业债券发行绿色通道,从融资对接、增信、评级等方面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债融资。强化股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等服务科技创新功能,加强对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的政策支持。
《工作方案》明确,将中小科技企业作为支持重点,完善适应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信贷、保险产品,深入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丰富创业投资基金资金来源和退出渠道。打造科技金融生态圈,鼓励各地组建科技金融联盟,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科技中介服务组织等交流合作,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
专家表示,科技创新是高投入、高风险的长周期活动。股权融资“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特征天然适应科技创新融资需求。要发挥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功能,推动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满足不同类别、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需求。
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在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培育“独角兽”科技企业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业内人士分析,要把推动创投行业高质量发展作为重点,畅通“募投管退”全链条,特别是拓宽创投资金来源和退出渠道,提升创投机构综合性服务能力,发挥好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精准服务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同时,也要进一步发展股债混合类的科创类债券产品,建立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高收益债市场,培育专业投资机构和评级机构,扩大科技型企业债券发行规模。
强化相关基础制度和机制建设
《工作方案》针对科技金融运行全过程,强化相关基础制度和机制建设。优化激励引导政策体系,完善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小再贷款、科技创新专项金融债券等政策工具,建立科技金融服务效果评估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建立健全科技金融标准体系和统计制度,完善常态化投融资对接、信息共享、创新试点、风险分担和防控等配套机制,增强金融支持精准性和可持续性。
“发展科技金融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除了金融自身的能力建设,也要注重加强相关基础制度和机制建设,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增强可持续性。”专家认为,要不断优化激励引导政策,建立科技金融服务效果评估机制,提升激励效果。加强科技金融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常态化投融资对接平台,扩大知识产权基础数据、企业研发活动信息等开放共享。